标题:
急性危化品中毒的临床救治
讲者:
柳月珍
单位:
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杭州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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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文摘要:
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、腐蚀、爆炸、燃烧、助燃等性质,对人体、设施、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。在战争和恐怖袭击在工业灾难、职业接触、自然灾害、生产生活、化学恐怖袭击、战争等情况下,可导致突发危险化学品中毒事件的发生。今年来,国内外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不断,生活中的危化品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。根据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,我国2015年公布的危化品目录共2828种。包括爆炸品、压缩气体、液化气、易燃液体、易燃固体、氧化剂、毒害品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等。对人体的危害包括急性毒性皮肤腐蚀或刺激、严重眼损伤或眼刺激、呼吸道或皮肤致敏、生殖细胞致突变性、致癌性、生殖毒性、特异性靶器官毒性(一次接触)、特异性靶器官毒性(反复接触)、吸入危害等。
危化品进入人体的途径包括皮肤、呼吸道、消化道。其急性损害包括爆燃、呼吸道吸入灼伤或中毒,甚至导致闪电样死亡。皮肤灼伤或吸收中毒以及眼睛灼伤等。危化品中毒具有突发性、群体性、快速致命性、救治复杂性、救治紧迫性、心理恐惧性等特点。临床救治包括现场救治和医院救治。现场医学急救基本原则是减少死亡人数和中毒暴露人数,还需注意救援者自身的安全。当突发性化学中毒事件发生时,应首先从终止化学毒剂接触入手,可通过疏散或是使中毒者脱离接触,然后进行彻底洗消,并运用既往的救治经验对中毒人员实施及时救治。
如何对毒物进行判别?毒物不明时,可通过观察危化品的气味、颜色、接触后的皮肤损害、临床症状体征等进行识别。早期临床处置原则是迅速脱离现场、防止毒物继续吸收、紧急救治以及特效解毒剂的应用。对危化品中毒,任何时候,洗消都是极为重要的。
总的中毒救治原则是一样的。立即停止毒物接触、清除体内尚未吸收的毒物、促进已吸收毒物的排出、特殊解毒药的应用以及器官功能的支持。不管是患者自行到医院就诊还是由救护车送入医院就诊,必须询问就诊前的脱污染情况,避免急诊科的二次污染,包括医务人员的污染。